千夜阁 > 其他类型 > 极品书虫的世界 > 第四章 财宝任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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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原著的世界里,没有“导演”搭理他。

    实在太饿了,李舒崇只好自己想办法。下雪天这么冷,想必那些菜还没有变质吧。只见李舒崇施展出自创的“拈花指法”,三个手指拈起一块冰冷的油煎豆腐,咬了一口,一股醇香的味道从舌尖传来,真香!一大块油煎豆腐两口就吃完了,来不及仔细咀嚼和回味,就已经全部吞下了肚子。宋朝的豆腐怎么会这样好吃呢?李舒崇估计,做豆腐用的豆子肯定不是什么转基因的问题食品,更为重要的是,点豆腐所用的卤水一定是纯天然的,绝对是业界良心的代表。

    得此佳肴,自当浮一大白!李舒崇一直羡慕那些演侠客的演员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多有英雄气概。今天这部电影我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正巧现在又饥又渴,还没有老爸,老妈和老师在身边,不妨假戏真做,放开了演。于是李舒崇打开花雕酒坛子,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黄酒,准备大碗喝酒,大块吃那个,冰冷的油煎豆腐(导演没来,剧务不在,请李大侠多多担待!)话说这豆腐确实好吃,简直比肉还要好吃十倍。只见碗里的黄酒橙黄清亮,酒香扑鼻,闻之馥郁芬芳,喝一口,酒味甘香醇厚,更重要的是酒性柔和,好喝不上头。

    平时在家里,看到老爸每天都要喝点儿小酒,不管是二锅头、竹叶青还是老白干,老爸总是喝得有滋有味,回味无穷。今天能喝到宋朝的黄酒,机会难得呀,李舒崇果断地开怀畅饮,只可惜没有其他演员提醒他一下,李大侠,花雕虽好,可不要贪杯哟!

    吃着各种美味的下酒小菜,品着正宗的花雕老酒,几大碗酒下了肚以后,李舒崇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忽然想起有关黄酒的传说:古代南方的大户人家有个习俗,生了孩子都要酿上几大坛子黄酒埋起来。如果生的是男孩,这酒就叫状元红,盼儿子能高中状元(其实绝大多数的酒都是儿子结婚时喝掉的,不过也没有错,古代男子结婚就叫小登科)。如果生了女孩,这酒就叫女儿红,留到女儿出嫁时再挖出来请客。那么花雕酒又有什么说法呢?花雕,应该是谐音吧,就像有一首歌里唱的那样:“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得花儿也谢了!”有人等不及十八年了想要喝这酒,也可以把酒挖出来请客,美其名曰花雕……

    胡思乱想中,酒劲发作了,李舒崇竟然渐渐睡着了。好在是在室内,没有刺骨的寒风,他居然睡了一下午。等李舒崇醒来,已是夕阳斜照。一想起自己居然醉卧厨房,他就懊悔不已,因为再不去找到杨铁心的家,就会错过太多经典的精彩镜头:一、丘处机路过牛家村,误以为郭啸天、杨铁心为朝廷鹰犬;二、兄弟联手大战长春子,杨铁心怒使回马枪;三、丘处机发威,仗剑连杀三十余个黑夜人,全部都是朝廷鹰犬和金狗;四,得知二女怀孕,英雄有后,长春子欣然赐名赠剑,期望后人不忘靖康之耻;五、郭、杨两家指腹为婚,交换宝剑以为凭证;六、包惜弱一时怜悯,滥做好人,引狼入室,招来日后国破家亡,生离死别的灭顶之灾;七、完颜洪烈灾星方退,色心又起,初见惜弱,一见倾心等等。如果错过了今夜的精彩,接下来几个月的故事情节都会很平淡了,这真是吃酒误事呀。

    面对此情此景,李舒崇不由得在心里又吟诗一首:“陈年花雕不论杯,油煎豆腐把酒催。醉卧厨房君莫笑,古来穿越几人回?”

    光吟诗还不行,怎样弥补一下自己的损失呢?对了,还可以去密室寻宝!按照原著里的说法,李舒崇急忙找到那个放碗筷的橱柜,打开厨门,把那七八个青花瓷碗(宋朝在青花极为罕见,想不到曲灵风拿它来盛饭)轻轻的挪到一边,露出了最底下的那个铁碗(铁饭碗就不值钱了,可现实中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模仿着黄蓉的操作,向右旋转时,便觉有些松动,当下手中加劲,碗随手转,虽然耳朵不管用,听不见书上说的“喀喇喇”一声响,只靠眼睛看见橱壁向两旁分开,露出黑黝黝的一个门洞。

    李舒崇找来一根松枝和火石、火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点燃松枝,借着松枝的火光,一边往里走一边仔细看。只见这个传说中神奇的密室又脏又小,东边的墙角里有一个大铁箱子,铁箱的盖子虽然盖上了,但是并没有上锁。密室里也没有看见曲灵风和那个大内高手的尸体,估计曲灵风目前还在皇宫盗宝,暂时还没有死于密室之中。

    打开铁箱的盖子,火光下耀眼生花,箱中果然全是珠玉珍玩!除了书中所描述的犀牛盒子玉带环,玛瑙杯子翡翠盘等等宝物之外,居然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金锭、银锭、金牌,金叶子。黄金白银可是南宋时期的硬通货啊!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曲灵风不在家,这些金银财宝任由李舒崇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李舒崇张大嘴巴,在心里哈哈大笑,发财了,发财了,全部搬走,这辈子就再也不缺钱了!

    正当李舒崇狂喜不已的时候,在他意识深处,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主人,主人?”

    李舒崇急忙四处寻找,可是什么人都没有看到。“是谁在说话?是在和我说话吗?”他满怀疑问的想道。

    “是的,主人。”这个声音又出现在李舒崇的意识里。

    “你是谁?”

    “我就是那枚小小的书虫啊,主人。”

    “你就是那个坑死人不偿命的书虫?没经过我的同意,擅自融合了我的命魂,缩减了我的阳寿,还莫名其妙地把我弄到了这个悲催的世界里,你安的什么心?你给我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

    “算了,打死你我就活不成了。暂且先放你一马,让你将功折罪吧。回答我,你在哪里?为什么能听到你说话呢?”

    “主人,我的躯壳已经化成了一个印记,就在你右手的食指上。我的精魂已经融合在你的命魂里面了,就在你的意识深处。我们是心意相通的,因此可以用意识进行交流,就像两个人面对面交谈一样。”

    “能交流就好,那什么,你赶紧地,把我弄回现实的世界吧,聋哑人我演累了,一分钟都不想待了。”

    “主人别急,听我慢慢解释,回家的事好说。只是我虽然苏醒了,可是我的神魂还极为虚弱,过一会儿又要沉睡,要过很久才能醒来了。我们赶紧拣最重要的事情先说,把想问的问题都问清楚吧。”

    “好吧,我先问你,这是什么地方?我是怎样进来的?”

    “您先前已经猜对了,这里就是原著的世界呀。我是一枚来自古代的极品书虫,所以这里也叫“极品书虫的世界”。我啃食书本后,就可以钻进书本的世界里,还可以把主人的命魂也带进来,变成书本里的一个人物。”

    李舒崇从小就痴迷于书本,每当奶奶看到李舒崇沉浸在书本里面不能自拔的时候,亲爱的奶奶总是善意地劝他,别作书呆子,小心钻进书本里面就出不来了。万万没想到,她老人家居然一语成谶,只是如今物是人非,徒留感伤。李舒崇想起了慈祥的奶奶,抹了抹眼泪,继续问道:

    “为什么我在这里又聋又哑?”

    “这个问题嘛……我也不大清楚(不清楚才怪,我就是要你多吃点苦头),估计是我级别太低了,我能带主人的命魂进书中世界就不错了。我只知道,最弱的凡虫时期,主人只能扮演又聋又哑、无关紧要的路人。主人如果不想做又聋又哑的路人甲,还是努力修炼尽快升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