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恐怖灵异 > 青灯夜话 > 第四十八章 唐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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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随后,警察拿出几张照片递给我看,是他们在发现宋茜尸体的现场拍下的。

    照片上,宋茜的脸上已经有了尸斑,睡着了一样躺在一副大红漆棺材里,带着凤冠,穿着大红的传统汉服,红色的底锻绣着金边,脚上是一双红色的绣花鞋,鞋子上纹着戏水鸳鸯。

    剩下的照片就是棺材的特写,还有周围零零碎碎掉落的物品,当我翻到第三张照片的时候,我愣住了,因为照片上的东西我认识,是我的旧手套,手套上虎口那边有缝补的白线。

    之前想着把家里拾掇拾掇好租出去,就买了几副白手套,这样搬东西挪柜子可以稍稍保护一下手,其中有一副手套因为收拾厨具的时候被刀口给划破了,后来就没找到,正考虑最近重新买一副新的,想不到它竟然跑到了墓地。

    可是话说回来,它怎么会跑到墓地去了?看着警察严肃的神情和冷冰冰的脸,我终于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审问我了,敢情这是把我这个房东当成杀人凶手了啊,照片上的手套是我的,算是物证。

    我苦笑了一下,感觉身体里血在往脑瓜子上涌,心里一大堆话要说,但就是跟棉花一样全堵在了喉咙里,一句都说不出。

    说话也开始结结巴巴,变得语无伦次,我急忙给自己开始辩解:“警察同志…警察同志,这…你们…你们不会觉得这女娃是我杀的吧?”

    警察没有回答,互相看了两眼。我摇了摇头,嘴里“噗嗤”笑了出来,摆摆手说道:“这…肯定是搞错了,我…我跟她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干这事?我没动机呀对不?”然而说了等于白说,看警察还是无动于衷的坐在那,我觉得我的解释好苍白无力,心中也恼然生怒,猛地站了起来,用力捶了一下桌子,吼道:“我没杀她!人不是我杀的!”

    旁边站在我身后的两名警察连忙冲上前把我按住,审问我的秃头胖子示意我坐下,说道:“吴天,请你控制好情绪,不要激动,我们并没有说人就是你杀的,但就现在外面掌握的情况来看,对你是十分的不利。”

    我摇摇头,回答他:“我不可能杀她,我冒充她男朋友亲戚是因为我想找到他们,哪会属于我应得的房租,我也是受害者。这照片上的手套是我的没错,但它已经丢失有一段时间了,我也在找这幅手套。”

    突然我想到了什么,连忙跟警察说:“我前晚还看到过她回来取东西,她回来的那天我是在外面帮人拉货,那个钢材老板可以替我作证。”

    警察没有理会我说的话,他们一定是觉得我想装神弄鬼,放烟雾弹迷惑他们。秃头继续说道:“吴天,宋茜跟她男朋友住的房间里,那张写有‘救我出去’的字条还记得吗?”

    我点点头说:“记得。”

    “那纸条上的字,我们鉴定科结合高翔学校送来的高翔平时的作业进行了痕迹鉴定,那上面的字是高翔的。说吧,高翔现在人在哪?吴天,坦白从宽,主动说出来和被我们查出来,这在将来对你的量刑上可是有很大的影响。”

    我瘫软在了座位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杀人犯,高翔的失踪也扣在了我头上,这下可好,杀人加上绑架,任何一条分分钟能让我牢底坐穿。

    “还是不肯说?那我们帮你说。”警察有些生气,把装着照片的袋子朝桌子上一丢,说道“宋茜是被人杀死,配了阴婚。而且据我们的调查,宋茜是以两万的价格卖给了这户需要女尸冥婚的人家。你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这两万对你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我欲哭无泪,这种被冤枉的滋味今儿个算是尝了个遍:“一派胡言,我要是有了这钱,高翔要真是我绑架的,我为什么还要到他学校里找他?”

    秃头听了我的回答说:“这还不好解释,打探风声啊,你是想知道高翔的失踪有没有被人发现吧。吴天,不要再自作聪明了,聪明反被聪明误,等我们找到关键性的证据,你再说可就迟了,趁着现在还有一丝可以挽回的机会,赶紧告诉我们高翔在哪?要是等高翔也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等待你的我想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什么?”

    但我能说出什么?不是我干的我为什么要承认,见我还是不说高翔的下落,秃头挥挥手让人把我带了下去。

    我挣扎着高喊道:“让我见秦队长,我跟你们秦队是熟人,他了解我,我要求见他!”一旁的民警发话道:“想见秦队?做梦去吧,秦队公务在身出国有一段时间了,再说了假如真像你说的那样你跟秦队是熟人,你更不可能见到他,他是要主动回避的。”

    作为重大作案嫌疑人,我被戴上了手铐,暂时收押在公安局的留置室。

    我盘着腿,坐在床上,心里是一万只羊驼在奔腾。这真的是太扯犊子,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一会儿大变活人,一会儿活人又到了棺材里,虽然对宋姑娘的死我很惋惜,但我也不能背这大黑锅,这锅可大了去了,洒家背不动。

    我心里一直觉得高翔失踪是跟宋茜有关,加上学校里关于宋茜的传闻,宋茜肯定是对高翔动了什么手脚,还有那天晚上看到的宋茜,回来拿走了画,没过几天就横尸在冥婚棺材里,而高翔写的救他出去,又是指谁要害他呢?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重复着刚进来时候的步骤,提审,问问题,签字确认,问来问去,都那几个问题,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可能公安局里伙食还不错,在里面呆了几天,肉竟然多长了三四斤。大概他们见一直审我也没审出个结果,又没找到定我罪的证据,干脆剩下的日子就把我关着,偶尔提出去问一两个问题。

    像以往一样在公安局里蹭完晚上的盒饭,我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直到第二天一阵窸窣的开门声把我从梦里叫醒。我坐了起来,揉揉眼睛看了一下手表,才早上八点了,上班的时间到了,今天竟然这么早就请我喝茶,看来这是有新发现,要对我进行例行审问。

    这时进来一个警察,对我说:“吴天,出去吧,有人对你取保候审了,出去把手续办一下,你可以离开了。”

    有人保我出去?我听了警察的话,心里就猜到是谁了。以我现在的情况,身上被警察认定背负着命案和绑架,还能把我从局里捞出来,除了那家伙没别人。

    这小子,竟然回来了。当我走出了留置室,果然看到了他,一身修长的西装宽袖窄腰,右手拿着冒火的打火机在手里上下翻飞,另一手随意插在了裤带里,头歪着看着我,眉眼间似笑非笑,头发短了很多,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对我送给他的耳钉,点缀着他的痞气。

    唐景书,我的发小,小时候两家一前一后的住着,跟他的革命感情就是那会一起下河摸虾仔,上树掏鸟窝建立起来的。时间一长,日久生情,用现在的话来讲,基情。就连他的名字还是我爷爷取得呢,那会儿景书妈妈抱着襁褓里的他去庙里找爷爷求赐名,爷爷正好在读词,“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刚念完,就碰到了他们娘俩,于是爷爷便取景书二字给了名。

    我跟他年纪相仿,准确的来说我比他晚了一天零八个小时四分钟六秒来到这个时间,所以打小只要一见面,唐景书第一句话都是“天天小弟弟,快叫哥。”我自然白他一眼,在他屁股上踹一脚。

    别看他一副牲畜无害的清纯脸蛋,那肚子里的坏水,整个镇上,他排第一没人敢认第二,自幼喜欢玩打火机,甚至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只打火机在他手上跟生了根一样随便他怎么玩都不会失手。

    因为他喜欢把烟草卷着抽,又喜欢把玩打火机,我给他起了个绰号“烟卷儿”。烟卷儿还没搬家之前,他爸还是我们镇上的书记,跟我爸关系还算不错,家里生意上的事情也没少照顾。后来,烟卷儿他爸被调到市里后,烟卷儿也就搬家了,临走之前,我送了一对耳钉给他留做纪念。

    他回赠给我一个打火机,从那之后,我就学会了抽烟,因为只有每次抽烟,我才会用得上烟卷儿给我的火机。

    再后来,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刚开始每个星期都会跑到他那去看看他,之后我跟他事情都越来越多,联系也越来越少。等烟卷出国了以后,我也不怎么会上网,无法通过msn,email联系他,那会儿也没qq和微信就彻底断了联系,我没想过他还会再回来。

    离开公安局,我跟烟卷儿在路边的一家小饭馆儿坐了下来,吃了我们见面后的第一顿饭。

    要了半只烧鸭,烫了一壶绍兴老黄酒,再切了一斤牛肉,点了一碟花生。我跟烟卷儿碰了个杯问他:“烟卷儿,我们怕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吧。”烟卷儿点点头,说道:“我这刚回国,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你,想不到你竟然碰到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