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历史军事 > 寰宇大唐 > 第22章 蒸馏酒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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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郞君,你这是要煮酒麽?”

    “不,这叫蒸馏酒。”

    李旭纠正道。

    “蒸馏酒?蒸馏酒与煮酒有啥不同?”

    凌儿等人一头雾水的看着他,李旭也不多作解释,等结果出来后自然会做分晓。

    不断的添加木炭燃烧下,蒸馏器中的酒沸腾起来,产生的酒蒸汽顺着铁管经过装满硝石冰的木桶(简易冷却器)逐渐冷凝流进酒坛子里。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才将蒸馏器中的二十升酒全部蒸馏完毕,掐头去尾后,酒坛中得到的蒸馏酒大概有十五六升。

    酒坛口是敞开的,蒸馏酒浓烈的酒香充斥房间,令尉迟琼、秦皓这两个酒虫一下就着了迷,围着酒坛子就差流口水了,让李旭好一阵无语。

    “郞君,某来试酒。”

    尉迟琼眼急手快,操起勺子就来打酒,秦皓也不慢,拿来十个大碗依次摆上。

    “你们自个喝吧,就不用给某打上了。”

    李旭笑着道,蒸馏酒的酒头度数一般在七十度以上,有时甚至可达八十度。掐头去尾后取中间的酒度数也在五十度上下,十分的辛辣,需储存陈酿适当挥发酒精后口感才显得柔和协调,根据原浆酒入库酒精度数的不同,成为浓香型、酱香型或清香型白酒,度数降的也不是太多,还需要经过勾调降度。

    后世出售的白酒实际是用陈酿后的原浆酒勾兑水或香精,或不同度数的酒相互勾调降度而成,但李旭仅会勾兑水。

    两酒鬼迫不及待乘好酒就喝,还不忘招呼肖宁等人一起尝尝,明显其他人不是酒虫,并不急迫,对于李旭搞出来的蒸馏酒也有些疑滤,并不想当试酒的小白鼠,都睁着双眼瞧着两酒鬼饮下后的状况。

    “辣,好辣……”

    两人将蒸馏酒当寻常酒一样,一大碗竟一饮而下,瞬间辣的两人张着大嘴痛呼,爬在水缸前狂喝水来冲淡口腔中的辛辣。

    见此情形,李旭浅尝了一点不痛不痒道:“这酒还真有点辣。”

    秦皓整张脸通红通红的,哭丧着脸:“郞君,这还叫有点辣吗?”

    “虽辛辣无比,但这酒很合某的口味。”

    尉迟琼通红着脸兴致前所未有的高昂,在李旭震惊的目光下,又乘了一碗,再乘了一碗,直至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浓烈的酒气熏的凌儿、媚儿远远躲开。

    李旭摇了摇头,让人把尉迟琼抬回去,结果两人一时没抬动,只好再叫两人加入,四人七手八脚的才将膀大腰圆的尉迟琼抬走。

    不过四碗竟将尉迟琼这个酒鬼给放倒了,令肖宁大感意外之余对李旭的蒸馏酒更是好奇,拿勺子从酒坛里打了一点酒放在嘴边小抿一口,顿时从咽喉至胃如火烧般火辣辣的,混身更是燥热无比,找水喝之余不无吐槽:“郞君,此酒过于辛辣,恐非一般人能喝。”

    李旭翻了个白眼,“你们都太急切了,刚出的蒸馏酒还得密封存储一段时间,口感才显得柔和,散发诱人的醇香,那才是大多数人都能饮用的好酒。”

    蒸馏酒有了,还缺一个酒名。

    李旭想,王普酿的酒名为稽王春,蒸馏后得到的蒸馏酒自不能沿用原来的酒名,便取自己字少阳中的阳,命名为稽阳春。

    华夏大地上第一种蒸馏酒-稽阳春,就此诞生了!

    随后的几天,一辆辆马车将装满酒的酒坛往刺史府里运,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新任刺史好酒无度,殊不知,李旭正在酝酿一场酿酒行业的革命。

    几百个酒坛往刺史府后院一摆,李旭发现原本空旷的后院现在显得狭小,只得找来李函去把刺史府周围的房屋、空地全买下来,使刺史府后院的面积足足扩大了三倍。

    外面高起院墙,并调派了大批衙役在院外守卫,内部李旭则将院子规划成四个区,李旭及一干亲信居住区、奴婢居住区、工坊区和仓库区。工坊目前只有冰棒和蒸馏酒两个坊,置于刺史府内自然是为了防止泄密。

    鉴于搬运酒坛是体力活,婢女们干得很吃力,李旭就从官奴中挑了一批老实本份,年龄在十七八岁的男奴入府进入蒸馏坊工作。

    随着蒸馏坊步入正轨,原来的蒸馏器太小已不能满足需求,李旭找来刘精铁,让他打造五个,每个一次能蒸馏10斗(100斤)的大型蒸馏器。

    刘精铁的手艺没让李旭失望,平均十天制成一个,不到一个月就全部完成,使蒸馏坊每日加工蒸馏酒上升至一千余斤,连带着会稽城内的木炭都涨价了。

    好在王普酿的酒够多,又在李旭的要求下正在加大酿酒量,每日出酒足以满足蒸馏坊的需求。

    就在李旭的蒸馏坊大量出酒时,肖宁负责筹建的酒肆也完工了,还从烟花之地聘请到五十位才貌俱佳的女子,待酒肆开业后负责表演歌舞,还有多达百位负责调笑伴酒的美姬。

    一栋占地六亩,上下三层高9.9丈回廊式楼阁,朱墙玄瓦、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的传统建筑风格在城中赫然醒目,高高矗立于城南,自建成之日起便成了会稽城标志性建筑,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众人一瞧,此楼阁的牌匾上写着鱼水酒肆,甚为好奇到底是何人竟斥巨资建一栋楼经营酒肆?

    在众人议论声中,一个消息传开了,原来此楼是新任少年刺史斥资建造。围观的人无不唏嘘,身为亲民官的刺史不思鼓励农桑教化百姓,反倒干起了贱业,对越州百姓来说也不知是福是祸。

    虽然唐朝在律法中明令禁止官员经商,“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而且对于官员经商行为处罚相当严厉。

    但是,制度再好,律法再严密,也是由人去执行的。既然是人去执行,就无可避免的出现人治,律法也就无法得到贯彻了。

    李旭在越州以权大肆经商,被人捅到朝中,除非朝中有人与李旭有仇借机整他,不然也只是轻拿轻放,甚至都不会引起政治堂宰相们和皇帝的注意。

    因为当今天下,私自经商的官员太多了,真要按照唐初的律法来办,身为皇帝却是实打实的制度破坏者的李隆基他自个都不答应。

    PS:《唐六典吏部》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