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香江风云时代 > 第十三章筹建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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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是邪书?”陆致远继续问道。

    “每次照着习练之后我的全身都很疼痛,而且上阶时间旷日长久。”孟汉堂犹豫片刻才答道。

    “那你还学?”

    “还不是想着能上阶到金刚怒印可以练成电手。”见陆致远疑惑,孟汉堂又解释道“就是气不离体,指尖炙热如电。”

    “练成了吗?”

    “哪有那么容易。”

    “那你的掌气凌空”

    “这世上哪有什么掌气凌空?我那是偷吃了生力丸才修成的幻术,也就是忍术的一种。”

    “生力丸?”

    “武社偷偷研制的药,吃了后可以练成幻术,但反噬效果非常厉害,而且”

    “而且什么?”

    孟汉堂看了他一眼,“而且会喜欢男的。”

    陆致远一阵恶寒,转移话题问道“你是偷了生力丸才被他们发现的吗?”

    孟汉堂摇头道“偷了之后他们并未理会,也许是没察觉吧。半年前他们才开始追杀我,而且是不死不休。”

    陆致远默然,孟汉堂看了看他问道“从刚才的几招来看,你似乎练过咏春桩是吗?”

    陆致远点了点头,“叶汶指点了几招。”

    “这种桩功练得不好很容易影响阳寿,因为它会让你时刻都处在迎敌状态里。除非你心志坚定,还能经常放松自己,那就无碍。”

    陆致远根本不信,嘴上却道“多谢前辈指点。对了,前辈你的武功这么好,还要东躲xc,他们真有那么厉害?”

    “唉,你不知道,他们单个上来的话,没有一个是我敌手。可是他们只要人数上双,我就只能逃跑。”

    “为什么会这样?你用计拆开他们不就完了?”

    孟汉堂摇头叹道“没用,他们…他们,唉,不说也罢。”

    话到这里,两人都没了谈下去的兴致。

    陆致远认为孟汉堂说话不尽不实,孟汉堂也没那心思倾肠倒肚。

    孟汉堂坐了一会就走了,陆致远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人的防范心理实在太重,永远只相信自己。

    回到餐馆,已是下午三点。

    陆致远坐了一会,去厨房忙碌。

    “大哥,外面有个女孩找你。”

    “好的,等我做完这几个菜就出去。”

    十分钟后,饭菜端了出去,陆致远这才交待两位帮厨几句,来到外面,只见白蓝跟两男一女围桌而坐。

    他热情地迎上前去,白蓝起身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说的陆老板,这位是位是卓欣,我的同事,这位是哈里?布朗,我的同学,也是《洛杉矶时报》记者,这位是李梦贤,伯克利分校学生,明年毕业,卓欣的校友。”

    几人纷纷起身互相见礼。

    “坐坐坐,小小餐馆,倘有不周,请多包涵。”

    “太客气了,你做的的菜是这个。”黑人混血儿哈里?布朗翘起大拇指赞道。

    “哈里说得是,原本我们只是过来表示感谢,没想到还能尝到如此美味。”身材高挑姿色不错的卓欣接话道。

    陆致远爽朗地笑道“过奖过奖,你们慢吃,白蓝你过来一下。”

    白蓝一愣,也没多话,跟着陆致远来到一边。

    “白蓝,旧金山目前的华文报纸很少,所以我想在这边开家分社,需要什么手续,你有什么人才可以推荐?”

    “分社?你在香港有报社?什么报?”

    “《雅致报》,创刊没有多久。”

    “哎呀,这报纸我看过一期,里面有篇连载文章很好看。”

    “鄙人拙作,让你见笑了。”

    白蓝惊讶地说道“真是你写的?你太厉害了。”

    “跑题了,你还是回答我的问题吧。”

    白蓝脸颊一红,笑道“不好意思,记者嘛,八卦了一点。这边开报社跟香港一样,没什么特别手续,至于人嘛,我和卓欣过来怎么样?”

    “真的吗?我求之不得啊。”

    “当然是真的,不过要等到下个月,我们离开报社要先打招呼的,正好报社的手续由我们来办吧。”

    “如此太好不过,走,我们去跟他们说一声。”

    两人回到席上说了刚才计议之事,三人拍手叫好。

    “太好了,我终于找到华人报社老板了。”卓欣喜不自胜地说道。

    “蓝,手续问题交给我吧。”哈里在旁对白蓝说道。

    白蓝脸色一红,瞥了陆致远一眼,点了点头。

    李梦贤也开心地说道“没说的,我的稿子都给你们了。”

    陆致远拿来一瓶红酒,每人倒了一点。

    众人共同举杯,一饮而尽。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陆致远每天上午去射击俱乐部和英文培训班,回来后烧菜,剩余的时间都在写小说和剧本。

    至于曲谱,因为文志公司催得紧,所以他早早就把第一张专辑歌曲的曲谱写好,就等文志公司派人过来录制即可。

    这张专辑几乎把他脑子里的存货搜罗一空,最后不得不拿那首《女神》出来充数。

    至于其余的歌曲自然都是许巍和汪峰的成名作,像什么《礼物》、《故乡》、《曾经的你》、《姑娘》、《香港香港》、《春天里》、《飞得更高》、《蓝莲花》等等,歌词都做了一定的修改,目的是为了贴合目前的时代。

    后世有后世的流行土壤,现今有现今的流行因子,歌曲穿越时空,就如树枝移植一不经嫁接,绝难成活。

    现在的陆致远脑海里只剩下很有限的几首风格不搭调的歌了,更多的只是一些片段,想要直接成曲,怕是难了。

    这天晚上,陆致远烧好菜后,只留两个帮厨在里面收拾,自己出来休息。

    今天客人吃得快,只余三桌还在吃喝,陆致远见捞仔不忙,于是问道“捞仔,做得还习惯吗?”

    捞仔身材敦实,长相憨厚,做事勤快,做人稳重。

    他一家子也是两年前才从香港九龙移民过来,家里父母多病,尚有一妹。

    “挺好的老板,感谢你给口饭吃。”

    “说什么呢,都是香港过来的,不用那么生分。”

    两人聊了几句,两个帮厨出来告辞离开了。

    这是聘用时就说好了的,帮厨只管厨房一应菜肴配料和卫生清扫,所以可以提前离开。

    陆致远正要起身上楼,这时门口传来一阵争吵声。

    他不禁好奇地走到门口,只见街边几人围成一团,三个西装笔挺的人站在中央,当前一人面相凶恶,腮帮子处一颗黑痣,特别显眼。

    一个衣衫褴楼者拖着那人裤管哭道“你们不能就这么走了,撞伤我没有说法那可不行。”

    面相凶恶那人对衣衫褴楼者怒道“你的好生无礼,我们走我们的道,明明是你撞过来的,却来诬陷我们,你的,是想讹诈么?”

    “诸位叔伯兄弟大伙评评理,我二毛就是一平头百姓,如果不是被撞伤,给我几个胆子敢找这三人麻烦?他们走路不长眼,撞了人就跑,你们说,该是不该?”

    众人指指点点,面相凶恶那人还待说话,后面一人扯了他的衣袖,叽哩哇啦说了几句,那人方才从裤兜里掏出十美元,蹲下来塞进二毛的口袋里,低声道“既然如此,那就赔你,倘若得寸进尺,自会有你好看。”

    二毛心知肚明,拿了十美元后默默地起身走了。

    众人眼见没有热闹可看也纷纷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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