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1033、凝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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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荆小强给嗦尼各位大佬表达过的那样,哪怕是具备深厚功底的歌星,他也必须要持续推出新歌,不可能永远吃老本。


    可能这就是摇滚乐、流行音乐跟古典音乐相比更有生命力的地方。


    古典音乐总是在那些故纸堆里发掘,再好再有内涵的作品,几百年下来也被解读得差不多了。


    在古时候没那么多录音机、高保证音响反复播放,哪怕每晚去戏园子、剧院里听,也觉得不厌烦。


    现在只要喜欢,都能无限循环的听到想吐。


    再好听的歌也架不住这么审美疲劳吧。


    而且对比古时候的信息流通缓慢,等到互联网时代,世界环球也不过是一秒传遍,随时随地都有层出不穷的新歌,谁想吃老本都会瞬间淹没。


    甚至前一刻的流行,都会瞬间成为老古板。


    所以得不断推出新歌。


    信息时代就有这么残酷。


    所以无情的摇滚机器,也不贪多的只拿出来几首新歌撑住演唱会就行。


    今年他甚至没有提前在北美公告牌发专辑发单曲,就是要把歌曲新鲜感直接留到演唱会上。


    相比当年beyond的歌曲不被内地观众熟悉,演唱会被冷遇的教训。


    荆小强却有绝对的实力跟信心,就是要用全新歌曲让听众惊艳。


    开场就用一首林肯公园的《GoodGoodbye》,气势浩瀚深远的颇有英雄之气。


    表达告别家乡老子要去闯荡的决然。


    「既然说了再见就赶紧走


    把东西打包好赶紧消失


    你最好有什么地方落脚


    因为你不会再回来这里……」


    可他唱起来,怎么有种分手就是前任的痞绝口吻呢。


    旋律好听,又琅琅上口。


    能够容纳七八万观众的整个体育场,观众们随着入场时候领到的荧光棒不由自主挥舞起来!


    唱什么世界和平、理想梦想啊,就是好聚好散的拜拜就拜拜,下个才更乖!


    黑仔他们也能跟着用英文唱和声了,现在主攻欧美市场啊,他们几个也苦练英文。


    但包括说唱环节,还是只能荆小强自己主打,他的唱腔优势太明显了。


    关键还超级稳定,绝对没有其他摇滚主唱成名之后吃喝嫖赌抽的各种糟蹋天赋,除了被用得有点狠,其他方面都堪称超级自律。


    况且健身确实让他的身体机能更加强悍,气流更加稳定多样化……


    巨大体育场的中央,看台只能看到银色灯光交错的隐约人影,主要还是看那架在高处的巨大显示屏,倾听这让全场观众都叫绝的华丽嗓音。


    欧美国家的摇滚已经发扬了几十年。


    不那么容易糊弄,但澳洲人民也表示这是第一次听到唱功如此出色的摇滚歌曲。


    而且在这首不算太暴烈的摇滚之后,直接上狠活儿。


    当然还是偷懒的集中在林肯公园的作品里,但却是移动互联网之前曾经CS枪战游戏最流行时候,全球各大玩家制作游戏视频时候最喜欢的配乐《Runaay》。


    这种重金属摇滚才具备得天独厚的冲击力和破坏力。


    当心脏跟着强劲节奏和荆小强的怒吼一起搏动时,肾上腺素的分泌水平似乎都陡然间上升了个台阶。


    荆小强在平京胡同摇滚演唱科普的时候就说过,哪怕在欧美摇滚也没有很标准的定义,各种风格流派都在穿插。


    各有所好。


    应该是分别跟无数人内心的灵魂契合,无论柔情、重金


    属还是朋克,能打动人的节奏风格多种多样。


    没有孰轻孰重,全凭个人喜好。


    但大多数爱上摇滚的年轻人,还是酷爱躁、快、重、狠,个个张嘴riff闭嘴solo,天天琢磨点弦和分脑,总之就是怎么装逼怎么来……


    玩摇滚的其实大多都是从想装逼开始,但能成器的往往还是对音乐更有敏感天赋的那些人。


    荆小强则给所有人展现哪怕是最暴躁最狠辣的重金属摇滚,在他强劲而独特的嘶吼中,都能保持旋律韵味,很多歌手在这种状态下已经破音撕裂声带般沙哑了。


    他还是游刃有余!


    等到他开始唱起《Ayhead》的时候,全场观众已经有种朝圣般的迷恋!


    这首歌前奏的时候,有段轮指的贝斯独奏,非常有催眠效果的那种神秘兮兮,却被暴躁的鼓点炸开之后,就开始疯狂吐词。


    换个嘴秃的没准儿会咬了舌头的那么疾风骤雨。


    然后又突然跟仿佛内心独白的低语交错起来……


    这就是最顶尖的摇滚水准吗?!


    哪怕从未听过这几首歌曲,全场听众还是有种仿佛在聆听上帝布道的虔诚!


    毕竟还是来自于欧美的文化传承,这种在南丽不太能引起共鸣的形式,到了澳洲就仿佛点燃了火堆!


    曹菲站在舞台边,又听得如痴如醉。


    特别是那种疯狂嘶吼,换做其他摇滚歌手可能会唱得像个橡皮鸭子被挤出了所有气量那么接近哀竭的昏迷状态,在荆小强这里只有举重若轻的暴力输出。


    一层层的推动体腔发音,把歌声一层层推上去。


    明明是重金属摇滚却唱得像是美声交织,观众们才听得要昏迷……


    可这就算是到了巅峰吗?


    澳洲观众们本来以为是,哪怕后面出场的曹菲唱起《Faded》,他们也非常喜欢的惊叹,这等嗓音跟电声的契合如此完美,他们更喜欢的还是暴躁摇滚。


    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嘛。


    结果这时候杜若兰登台了,按照荆小强给她的建议,穿着黑色小西装加银色细领带的白衬衫,配搭红黑格子的百褶裙、大头靴,烟熏朋克妆……


    那首她之前给安市和宾琦步唱日文版的《Girlfriend》。


    从她挎着电吉他跳出来开始,整个现场只稍微顿了下,随之立刻被点燃!


    就节奏而言,这首歌非常抓耳,但就歌词内容而言,其实比较口水,实际上没什么营养。


    可整首歌,跳得太厉害了!


    在九十年代之前,有摇滚女星,但大多都是比较成熟的彪悍风格,有些打扮甚至有金属椎体马甲之类很疹人的童年噩梦嫌疑。


    哪怕欧美娱乐圈一直都有推少女歌星的传统,也主要走甜姐儿路线。


    这样青春洋溢却带着摇滚风的火辣少女,绝对罕见。


    当然杜若兰的嗓音也在这个年纪的少女歌手中很罕见。


    完全按照荆小强的美声习惯强调咬字吐字,再搭配娴熟的换气共鸣,呈现出非常明亮又欢快的唱腔。


    要是周晴云在,一定会欣慰这才是美通一体化的优秀成果。


    从去年在右岸开始正式走上舞台演唱,荆小强对杜若兰的培育真是慢慢来,可以说去年主要就是培养台风。


    初次登台就是右岸十万人围观的校园气场,然后登上东京巨蛋,又在北美跟米高、特蕾莎这些前辈同台打磨。


    杜若兰也是从《慢慢喜欢你》之后,才开始摸到那种把演唱跟情感交融起来的登堂入室,再打磨才能逐渐跟上荆小强的演唱机器特点,对歌唱中的感情倾注就像厨


    师添加调料一样收放自如。


    譬如这首欢快的小三之歌,我看上你了你就乖乖的跟我走,她唱来的技巧比安市强太多,更别说那种娴熟狂放的摇滚少女范儿。


    其实她也已经二十二岁了!


    染成淡棕色的长发跟烟熏妆容彻底抹去了亚裔特点,就像个摇滚精灵,充满力量感和弹跳味儿的姿态,让全场不由自主的欢呼起来。


    应该主要还是打动了全场女性。


    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唱摇滚。


    不在乎旁人眼光,随心随雨的想唱就唱。


    男性……无论哪个族裔,看到她这种身材就没有不燃的。


    本来就天赋过人还成天跟着荆小强练健身,真正的***,还有一米七的西北妞儿身材,再让她去拍戏,真的很难配男主角。


    站在这舞台才是她的光芒所在。


    暴躁摇滚、重金属摇滚,初衷不就是装逼装酷吸引异性……嗯,也可能是同性,总之都是为了吸引人。


    可在杜若兰这里,有谁不被这样的美好吸引呢?


    等到这首歌在全场轰动中完结,一排唱跳女团从喷雾中现身,陪着杜若兰又唱跳一首《Salt》。


    本来奔着摇滚来的澳洲青年们还是被节奏明快的女团风吸引到。


    杜若兰又悄悄退场,换两支不同人数的女团和一个男团继续唱跳。


    最后过渡到陈丹尼演唱,黑仔演唱之后又交还给荆小强,重新刮起摇滚旋风。


    整场歌声唱下来,基本上把摇滚常见的风格都囊括了,还从男到女,从单到多都涵盖到。


    算是给所有摇滚青年们打了个样。


    各位歌星在观众满足又亢奋的叫喊声中退场了,晚上回了酒店荆小强还立刻被曹菲心满意足的拉回去放松交流了,感觉无论她有多少芥蒂情绪,只要听荆小强一唱摇滚就烟消云散的润到心田,满意得很。


    可那些扎营在体育场外的摇滚青年们就早早开始排队。


    上午十点过,荆小强才带着杜若兰跟黑仔过来当评委老师。


    就在昨晚的舞台上,用舞台演出的乐器跟音响,甚至还有卢昆仑带队的后台配乐配器。


    走马灯似的一个个乐队上去表演。


    荆小强的摇滚近卫军,就这样开始了凝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