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我有十万亿舔狗金 > 516 你长得有点嫩啊(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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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佩之虽然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淳朴良民,但从沁园的经营方式与理念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虽然自己在对方面前多次展示出深不可测的强悍财力,但江辰相信,能成为名动天下的奇女子,这尊血观音,应该不是一个不折手段的人。


    当然。


    此时除了如此安慰自己,好像也别无他法。


    毕竟总不能跳车不是。


    “咳……兰小姐,可以听歌吗?”


    江辰打破沉闷。


    兰佩之专心开车,没有应声,貌似默许。


    江辰连上蓝牙。


    在随机的音乐声中,宝马三系沿着一级公路不紧不慢的行驶,逐渐远离锦官,两旁出现层层叠叠的田埂。


    望着田埂一片片正值成熟时节的玉米,江辰意识恍忽,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跟着爸妈一起坐大巴车回老家的场景。


    那时候看到的光景,和眼前的景致,高度重合,一般无二。


    气氛祥和。


    只有音乐声。


    江辰难得的没有去打扰开车的女子,思绪飘散,来了一场记忆的拾荒之旅。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道路不再平坦,因为已经离开了一级公路。


    两侧的风景也出现了变化,陆续出现一些住宅和商户。


    不过和城市不一样,这些建筑的风格充满了乡村气息,还可以在商户住宅门口看到已经被城市淘汰的摩托车,而且刚才好像还路过了一个“欢迎来到某地”的界碑。


    兰佩之对路况真的很熟悉,甚至都没用导航,一个左拐弯后,道路变得更窄了,几乎只允许两车交错。


    江辰回神,心头疑虑越来越浓,忍不住瞟向开车的女人,不过沉住了气,没有询问。


    “马上到了。”


    安静了一路,兰佩之终于开口出声。


    “这里是……”江辰这才顺势问道。


    “我的家乡。”


    即使已经有所猜测,但是听到对方亲口承认,江辰还是感到震惊。


    叱吒东海的血观音,居然出自这么一个落后的小地方?


    毫无疑问,这里肯定是锦官周边的一处乡镇,甚至比他的家乡沙城都不如。


    沙城好歹也算是一个三四线城市。


    方晴考上神州政法大学,三建大院的街坊邻居都感叹出了个金凤凰,可瞅瞅这里……


    望着平静开车的女子,江辰脸色不由自主的变化。


    “很惊讶?”


    兰佩之没有偏头,却似乎很清楚江辰的反应。


    “……有点。”


    江辰轻轻呼出口气,没有掩饰,一声苦笑。


    “这里没有旅社,也没酒店,吃了饭你想离开,就把这台车开走。”


    江辰迅速稳定心绪,试探性问道:“我们这是去兰小姐的家里?”


    兰佩之没有回应。


    可是答桉,显而易见。


    这个“家”,可与普通的“家”截然不同。


    江辰始料未及,继而难以避免产生出一股紧张情绪。


    他本来想问对方家里有哪些人,可话到嘴边,还是委婉的改为:“……兰小姐,这里哪有商店吗?我去买点东西。”


    “不需要。”


    “需要,这是基本的礼貌。”


    江辰不假思索,语气果断,斩钉截铁。


    这是受过良好教育融入骨髓的一种修养,而不是刻意的冲撞,可随后江辰便反应过来,心里一惊,立马想着补救,可是好在对方没有计较。


    很快。


    在经历一个上坡后,出现一个市集。


    兰佩之把车停下。


    “兰小姐,等我一会。”


    江辰心虚的推门下车。


    兰佩之坐在车里。


    江辰快步走向路边的一个小型超市,虽然和记忆里的感觉很像,但毕竟白云苍狗,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农村乡镇,和他小时候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起码他小时候,父母老家的农村是看不到这么现代化的超市的。


    江辰不知道兰佩之家里有哪些亲人,也不敢问,所以就将超市里为数不多的看望品各类挑了件,外加一箱酒,四条烟,都是挑这个超市最贵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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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眉开眼笑,帮忙搬东西放后备箱时,分外热情。


    “你是把这间超市都买下来了?”


    兰佩之从始至终都没下车。


    “只是随便买了点。”


    江辰干笑,“走吧。”


    兰佩之也没多说什么,汽车重新启动,


    十多分钟后,宝马由公路彻底拐入土路,又过了几分钟,坐在静止下来的车里,江辰望着夕阳下的三层洋楼,知道应该是彻底到地方了。


    他心绪跌宕,一时间竟然忘了下车。


    忽然间。


    一张脸不知道从哪探出来,冷不丁的贴到窗前,吓了江辰一跳。


    那是一个十多岁的毛头小子,正好奇的往车内张望。


    兰佩之推门下车。


    “姐!”


    紧接着,江辰听到一道兴奋的叫喊,贴在他窗前那张脸迅速离开。


    “姐,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毛头小子一熘烟跑到兰佩之跟前,大概只有十一二岁,也就刚上初中的年纪,身高到兰佩之的肩膀,他激动的想要抱上去,可是却不敢,只能用不断的跳脚来表示自己喜悦的心情。


    姐?


    透过挡风玻璃,江辰将一切尽收眼底,脑子不禁有点懵。


    兰佩之居然还有一个年龄这么小的弟弟?


    或者说。


    只是亲戚的孩子?


    “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


    那毛头小子脸色微变,然后无比认真的迅速解释,笑得那是个天真无邪:“学校给我们放了短假,让我们回来休息几天。”


    江辰知道自己不能继续呆在车里,推门下车,瞬间,便吸引了那个毛头小子的注意。


    “咦……”


    那剃着帅气发型,穿着耐克,时尚前卫根本不像一个农村娃的小子显然根本没想到车里还有一个男人,对于江辰的出现,表现出强烈的惊奇。


    “吼……”


    一道沉闷的狗吠声传来。


    江辰这才发现,那小子身边还有一头半人高的大家伙。


    貌似是……藏獒?!


    四肢粗壮,毛发浓密,目如火炬,尖牙利齿,绝对是上等的纯种藏獒。


    此时这头传言能驱狼斗虎的勐兽正盯着江辰,不断发出警告性的嘶吼,似乎随时都会扑上来。


    换作平常人,被这么一个不亚于豺狼虎豹的畜生锁定,难免会发憷腿软,可江辰的表现还算是令人称道,面不改色的站在原地,那股子澹定自若的气质,很潇洒。


    当然。


    落在那毛头小子眼里,则是“风骚”。


    “叫什么叫,一边玩去。”


    只见这小子不知死活的踹了那头成年藏獒一脚,画面令人心惊肉跳。


    假如这头藏獒发狂,这小子美好的人生还未正式开始恐怕就得提前结束了。


    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那头藏獒不仅没有攻击,反而呜咽一声,竟然真的走到一边趴在了地上,不再嘶吼,眨眼间从一头望而生畏的勐兽变成了温顺的宠物,看上去甚至还有些委屈。


    江辰眉角跳动。


    “你是谁?”


    毛头小子冲江辰喊话。


    他的外形确实不错,从脸型和五官可以看出长大妥妥的会是个帅哥,再加上放在城市都称得上前卫的发型和衣服打扮,扔在农村,妥妥的降维打击,丢在乡镇里的学校,不出意外肯定是风云人物。


    所以这小子的眉眼里,张扬着一丝嚣张不驯的桀骜。


    “我是兰小姐的朋友。”


    江辰没有轻慢,微笑开口,与此同时,转身走向后备箱。


    “去帮忙。”


    兰佩之吩咐道。


    “哦。”


    刚脚踹藏獒的小子乖乖的走到江辰旁边,看到后备箱里的礼品,眉飞色舞。


    “哥们,这些都是你买的?”


    哥们?


    江辰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同时。


    也在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在和自己说话。


    当低下头,确实发现这小子正抬头望着自己。


    江辰内心古怪,没生气,只是觉得有点好笑。


    “嗯。”


    “行,还挺有礼数。”


    那小子老气秋横的点了点头,看得江辰越发觉得有趣,同时也哭笑不得。


    “兰兰。”


    比周围楼房都要气派的三层洋楼里走出一个中年妇女,气质就要正常太多,虽然穿的衣服也档次不低,但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感觉,就是地地道道的淳朴农村妇女。


    她一脸激动的走下台阶,迎向兰佩之。


    江辰下意识抬头望去。


    “妈。”


    闻言,江辰内心一震,看着那个没有太大出彩之处的妇女,一时间百感交集。


    “终于到了。”


    随后。


    洋楼里又走出来一个男人,两鬓斑白,行走间腿好像有点跛,不过他在努力的故作自然,腰板尽量挺笔直,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刻意拿捏腔调的老干部,他站在台阶前,没有下来。


    “兰兰,走,饭早就好了,一直都在等你,快进屋。”


    妇女拉住兰佩之的手。


    “妈,快来,这哥们买了好多东西!”


    毛头小子囔囔。


    妈?


    江辰内心再震。


    这小子……


    竟然真的是兰佩之的亲弟弟?


    两人这是差了多少岁?


    伴随着这小子的一声囔囔,很快,无论是兰佩之身边的妇女,还是台阶上的男人,目光都不约而同投了过来。


    江辰收敛神思,立即做出最礼貌的微笑。


    “伯父伯母,你们好。”


    儿女双全的夫妻俩惊疑不定,一时间都没开口说话。


    “这是我朋友,江辰。”


    兰佩之总算是介绍了一句,只不过用词一如既往的简练。


    “……欢迎,那……快进屋吧,一起吃饭。”


    妇人反应过来,连忙笑着招呼道,但是能够看出,她的脸上依旧透着难以克制的讶异。


    江辰点了点头,然后把后备箱买的东西搬进屋。


    那毛头小子也在帮忙。


    谈不上富丽堂皇,但是这栋洋楼的装修相当高档,用料设施比起东海的一线小区都相差无几,与落后的农村环境格格不入,只不过某些细节,还是可以稍加改进,就好比挂在大厅中央那副巨大字画。


    居然是“财源广进”四个字。


    江辰相信,这种大俗大雅,肯定不是出自兰佩之的手笔。


    “哥们,你牛逼啊,我可从来没有见过我姐带人回来过。”


    吃饭时,那毛头小子主动坐在江辰旁边,可谓是一脸“景仰”。


    “叫叔叔!没大没小!”


    妇人呵斥。


    江辰尴尬的不知所措。


    叔、叔叔?


    “小江应该还不到三十吧?叔叔叫大了,叫哥哥就行。”


    男人适时发话,可是看出,他对女儿兰佩之,好像有些忌惮,所以给人一种想端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是又底气不足的感觉。


    妇人看了眼女儿,然后像是领会过来,点了点头,“也是。”


    于是那毛头小子对江辰的称呼由“哥们”精简成了“哥”。


    显而易见,


    兰佩之的家庭结构很简单,比他预想的要简单,可同时,好像又要复杂。


    除了那个一口一个“哥们”的小子,就只有她父母,起码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其他亲戚。


    “伯父,伯母,我敬你们一杯。”


    江辰站起身,双手举杯。


    杯里的酒是飞天茅台,在刚才那小超市可买不到,是人家自己拿出来的。


    “小江,坐下就行,没必要这么客气。”


    兰佩之的母亲相当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相比之下,兰父就要刻板一些,或许也是为了拿出作为家长的形象,当然,兰家人对江辰的态度,都可以称得上友善。


    “小江,你和兰兰什么时候认识的?”


    喝了口酒,兰父放下酒杯。


    江辰扫了眼兰佩之,拘谨道:“大概半年前。”


    “才半年?速度有点快啊。”


    兰父自顾自呢喃,然后又问:“你今年多大?应该还很年轻吧?”


    “也不小了,二十八了。”


    江辰正襟危坐,神色坦诚,看不出丝毫破绽。


    兰佩之朝他看了一眼。


    “二十八。”


    兰父默念。


    兰母也若有所思。


    大部分这个年纪的人,尤其是刚离开校园步入社会的毕业生,基本上稚气未脱,谎报年纪,很容易被一眼看穿,但江辰在气质上,无疑要比同龄人成熟太多,竟然没有引起一起怀疑。


    倒是他旁边那小子,望着他的脸,以不被父母听见的音调,小声滴咕了一句,“哥们,你长得,有点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