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武侠修真 > 娇妻良医 > 第五十章 真心
最新站名:千夜阁 最新网址:www.qianyege.com
    沈家老宅正堂,是沈家老宅里,年代最久远的几栋建筑之一。


    它建于洪武元年,由当时的沈家家主,沈富,率一众族人拆除旧宅基后新建。


    后人为赞美沈富中兴家族之功,取沈富字,而将此命名为仲荣堂。


    世人皆传,高皇帝忌惮沈富,认为其富可敌国,终成社稷之祸,而拟其“代天子饷军”之罪,将其满门抄斩。


    实为马皇后听沈富忠言,劝诫高皇帝,巧借名目,使其家族淡出世俗。


    如此做法,一来,可为帝王立威,使商人有所忌惮,不敢攀附士族以牟不义之利,二来,有利推行新法,鼓励农耕,助百姓休养生息。


    高皇帝念沈富有心系天下之德,将其族地外延数里,将“庄”,拓升为“镇”,并赐其石狮镇守一对,御笔亲书正堂上联“取三江之利万里无三”。


    “后来呢,奶娘?”


    “对联,不应该是一对的么?”


    说话的,是两个包了额帕的小丫头,七八岁年纪,样貌相像的,像是由一个模具刻出来的。


    只是,先说话的那个,较后说话的那个,更多了几分温婉娴淑。


    “对联,当然应该是一对啊,二小姐。”


    跟两个小丫头讲故事的,是个中年妇人,低眉顺眼,让人只是看着,就觉得该是个好下人。


    “但是,二小姐想啊,高皇帝御赐的上联,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敢提笔应对的呐!”


    高皇帝,朱重八,草莽出身,不认识的字,比认识的字怕是多了十倍都不止。


    下面人恭维他,赞他字有“龙蛇之象”,但其实……所谓的“龙蛇之象”,并不比抓条草蛇,沾了墨,丢去纸上,爬出来的痕迹,容易辨认几分!


    只是,没人敢说。


    或者说,说的人,大都英年早逝,被遣去彼岸,研习“书道”去了。


    “可是,我觉得,住在镇外小山上的那个,鼻子长这样儿的老道士,他画的符儿,跟高皇帝的字儿,长得不差多少啊!”


    活泼些的小丫头稍稍想了想,突然,兴奋的瞪大了眼睛。


    仿佛,她小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念头,让她觉得很有道理。


    “我们干嘛不告诉祖父,让他去找老道士,让老道士,嗯,写一副,衬得上高皇帝所写上联的,样子差不多的下联出来呢?”


    小丫头的话,让妇人尴尬的僵硬在了石凳上。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或者说,如何回答,才能不被认为是,犯上作乱。


    “落雁小姐,此言差矣。”


    就在妇人被小丫头盯得浑身发毛,恨不能落荒而逃的档儿,一个清亮的声音,将她自“火海刀山”里,救了出来。


    声至。


    人达。


    一抹天青,宛若一朵,浮在天边,慵懒至极的云,缓缓飘过院墙,落在了两个小丫头面前。


    “云先生!”


    男人的出现,让沈落雁兴奋的,自石凳上弹了起来,双眼,更是泛出了灿烂的“星光”。


    他是年前时候,她们的父亲,沈闻炎,特意为她们的大哥,沈鸿墨,请来的先生。


    据他说,他生于西北,长于燕京,姓绛,单名一个云字。


    “云先生,您不是回燕京过年了么?”


    “何时回来的?”


    沈落雁一边说话,一边小跑着,到了绛云面前,仰起头,看向了他。


    她还是个孩子,不懂自己心里,这种懵懂的,想见一个人的念头,意味着什么。


    她只知,与他交谈,她会心生欢喜。


    “昨日傍晚。”


    明朝注重礼法。


    对女子的苛求,更为历代之最。


    绛云后退半步,半蹲下身子,微笑着与沈落雁对视。


    他是教沈鸿墨读书的先生,于理,不该与后院之人过多接触。


    沈沉鱼和沈落雁这两姐妹,虽未及笄,但于礼法而言,他今日行为,已是逾越了。


    “今年,我就八岁了,云先生。”


    沈家亦官亦商,对家中女子的要求,并不似寻常官宦人家般严格。


    加之,这对姐妹,是沈家次子所出,时常随其父沈闻炎旅居南疆,自幼所见,皆为营中之事……


    用其父沈闻炎的话说,这俩丫头,性子,可比许多男孩子还野,将来,嫁去夫家,那夫家的妾室丫鬟,怕都得让她们褪几层皮去。


    沈落雁是个急性子。


    见绛云只微笑着看她,全无要回她话的意思,顿时便心生恼意起来。


    飞身而起,只一个呼吸的工夫,就到了绛云的面前,肉嘟嘟的小手,更是毫不客气的,攥住了他的领口。


    “我说,我已经八岁了,云先生!”


    沈落雁鼓着腮帮,像极了一只嚼食萝卜的小兔子。


    “昨晚,我刚与你父亲见过,他说,让我出一千两黄金做聘礼,才与我谈。”


    沈落雁这突如其来的冲撞,并未令绛云措手不及。


    他纹丝不动的半蹲在那里,脸上的微笑,仿佛自始至终,都未有过变化。


    “我正在筹措。”


    “待聘礼存够了,我便使人,去向你父亲提亲。”


    文需巧思,武需砺志。


    自古,文武难得两全。


    但这绛云,却像是得了这两全之稀。


    “只是,我家境不济,纵是能勉强筹措出这千金之礼,将来,怕也无能给你锦衣玉食,落雁姑娘,你当真愿意,放弃富贵荣华,与我樵居山野,过辛苦日子?”


    说这话时,绛云的那宛若无波之水的眸子,不自觉的闪了一下。


    他娘还活着的时候,曾半开玩笑的跟他说,世间无人不爱财,若有人,肯为你视钱财如粪土,那人,定爱你至深,莫负她。


    他不相信,这对他死缠烂打,非让他去跟沈闻炎提亲的丫头,会是个例外。


    “良田千顷,所食不过三亩可足,美宅百间,所栖不过一席之地。”


    “我娘说,纵是箪食瓢饮,能与所慕之人同享,也不失为人生乐事。”


    听绛云说,沈闻炎跟他索要千金之礼为聘,沈落雁不禁拧了下眉头。


    在她的概念里,她爹,并不是一个贪财的人。


    可是……


    罢了,不过是一千两黄金,还是别与他计较了!


    对绛云这种出身贫寒的人而言,千两黄金,许是要舍掉宅院,再“卖身”给某些人做幕僚几十年,才能偿清,但对她来说,却不过就是,当掉几根簪子首饰而已。


    她不懂,自己这种,为了绛云,不惜卖掉自己“心头好”的念头,是从何而来。


    她只知,若这样,便能让她一直留在绛云身边,她心甘情愿,毫无不舍。


    沈沉鱼说,要与一人白首不离,唯一办法,便是嫁给那人。


    她信。


    “这簪子,是七岁时候,祖父送我的蓄发之礼。”


    “我娘说,打这簪子,花了好几百两金子。”


    “你把它拿去当了,嗯,旁人若问,你就说,就说,是我送你的!”


    七岁蓄发,家人所赠之礼,皆归女子所有。


    待将来,她出嫁之日,这些东西,都会跟随嫁妆,与她同往夫家。


    若有女子,将蓄发之礼,赠与男子,那便等于,是与那男子约定终身。


    如果,那男子负心,不肯娶那女子了,等待那女子的,将是孤独终老。


    沈落雁态度坚决。


    连站在她身边,伺候她和沈沉鱼起居的奶娘,都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僵愣在了原地。


    原本,在绛云想来,这沈落雁对他的纠缠,不过是见猎心喜的胡闹。


    而此地,此情,此景……


    那种令他惶恐的感情,却突然炸裂开来,在他的心底,生了根。


    “这信物,我收了。”


    他是为求沈家支持而来。


    费尽心机,才入了沈闻炎的眼,成了沈鸿墨的老师。


    他不是没想过,勾搭个沈家小姐,给自己做妾室,会让他更易得沈家支持。


    但此时,面对这样的沈落雁,他却生不出半点儿,利用她的心思。


    她才八岁。


    还要五年,才能出嫁。


    而他……罢了,若需要他等的人,是她,多等五年,又何妨呢!


    “待我凑够聘礼,便使媒婆来你家提亲。”


    绛云笑着摇了摇头,解开腰间荷包,从里面,摸出一块墨色的勾玉,塞进了沈落雁的掌心。


    “这个,你收好。”


    “我母亲说,这东西,是我家婆媳相传的宝贝。”


    “母亲”这个词儿,让绛云的眸子不自觉的暗了一下。


    母亲。


    呵,那个传说中,杀了他生母,却将他视若己出的女人。


    她已经死了。


    可任他百般查探,也无从知晓,整件事的始末。


    她有儿子,却对其恨之入骨。


    她杀了自己的堂妹,却对堂妹的孩子百般呵护。


    她死守嫁妆,连一块碎银子,都不舍得给自己儿子花用。


    却将传家之物,都交给了堂妹的儿子,临死,更是留下遗言,名下商铺,皆赠与夫家,名下财帛,尽归堂妹之子所有。


    若不知她是杀了自己生母的凶手,他定会对她恭敬相待,恪尽孝道,可……


    如果可以,他宁愿不要有那好奇心,打探这些陈年旧事。


    然而,这世上,哪里会有“如果”?


    “我,我会收好的。”


    绛云的话,让沈落雁脸颊微红。


    攥在手心里那块,带着丝丝凉意的勾玉,此时,竟像是一团灼烧她手心的火,让她险些抓握不住。


    虽然,她并不明白,成亲,到底怎么一回事儿,但本能,却让她心生羞怯。


    “那个,嗯,你不会,不会对我始乱终弃罢?”


    “就像,就像哱承恩那个坏蛋,对,对轻心姐姐那样!”


    沈落雁一边说着,一边将勾玉装进腰间荷包。


    待系好荷包的带子,却觉得不够稳妥,忙又拿出来,攥紧在了手心里。


    “我不知,你说的那个哱承恩,是个什么人,亦不知,他是怎么薄待你姐姐的。”


    “我只知,今日,你收了我信物,就是我的人了。”


    在沈鸿雪的刻意宣扬下,哱承恩的恶行,燕京,已无人不晓。


    对此,绛云这曾“助纣为虐”的人,又怎会不知?


    只是,他不想提哱承恩这个人,尤其,不想在沈落雁面前提。


    ……


    小镇,良医坊。


    为更好的制定接下来的计划,翎钧连夜将账册翻阅了一遍。


    柳轻心习惯早睡早起,知不该劝他,便打算陪他一起熬夜,奈何到半夜,就忍不住困,伏在桌上睡了过去。


    翎钧瞧着心疼,便把她横抱起来,送去了床上。


    本打算返回外间,继续翻阅账册,起了身,又想到,她醒时,许会因见不到自己着急,便索性去外间拎了账册回来,坐在床边的小凳上,远远的借着烛光,读完了剩下的部分。


    天蒙蒙亮。


    柳轻心翻了个身,突然想到,自己之前,该是在陪翎钧翻看账册的,便本能的,自床上弹了起来。


    “你看了一夜?”


    入眼,是翎钧那因为熬夜,而略带了几分苍白的脸。


    柳轻心抿了下唇瓣,扭头,看了一眼,已透出了灰白的窗纸。


    翎钧受过重伤。


    虽然,他身体的底子好,外在部分,已看不出什么,但损失的元气,却非一年半载能够补足。


    “刚看完。”


    翎钧笑着伸手,使坏般的,揉乱了柳轻心的额发。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他,希望能藉此,转移柳轻心注意,不惹她担心。


    “你的这些幼稚招子,还是留给旁人用罢。”


    “我可是个大夫!”


    柳轻心毫不客气的,给了翎钧一个白眼。


    伸手,抓住了他的腕子,就势给他把了个脉。


    “瞧你说的。”


    “除了你,还有哪个,会真心实意的管我死活。”


    知瞒不过柳轻心“法眼”,翎钧索性放弃了所有挣扎,任由她捏住自己手腕,撂白眼给自己看。


    原本,他已习惯了,一个人,了无牵挂的过活。


    直到遇到她。


    初见惊艳,再见倾心。


    “你这话,可就有失公允了。”


    柳轻心一边说着,一边下了地,夺了翎钧手里的账册,将他扶上床榻。


    “初一他们,哪个不是真心待你?”


    “姜老将军夫妇,哪个不是真心待你?”


    “你啊,总守着这世间的万般不好,执拗的认为,所有人都亏欠你,薄待你,算计你,又怎会发觉,其实真心待你之人,也是有的呢?”


    将账册塞进枕边暗格,把被子,拉至翎钧胸口,柳轻心侧身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自古皇家多是非。


    她知,他定是经历了太多背叛和痛苦,才会养成如今这般,对谁都心怀提防的性子。


    夺嫡之战,这性子,的确有助于保他性命,但夺嫡之后呢?


    她不希望,有朝一日,他坐上那冰冷的龙椅之时,真的变成,孤家寡人。


    她要改变他。


    至少,让他明白,这世上,并非处处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