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武侠修真 > 娇妻良医 > 第七十三章 德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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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翎钧的意思,是对自己的厨艺,有所误解。


    柳轻心这只会用白水煮鸡蛋和方便面的人,不禁失笑出声。


    烹饪的配方,她知道不少,尤其是,一些用于调理的药膳。


    说句不好听的,让她“指点”和“品评”,嘴刁如她,许是一把好手,但若是,要让她亲自下厨……怕是,等她露完了“身手”,那厨房还在不在,都未必好说!


    “笑什么,恩?”


    “觉得那疯子的厨艺,定入不了你眼,所以……”


    在翎钧的概念里,能教会别人做菜的人,一准儿自己也是烹饪高手。


    所以,见柳轻心在听了他的话之后,笑了出来,他便本能的,理解错了方向。


    “可以只用说的,不用动手示范么?”


    笑过之后,柳轻心便把目光,落到了翎钧脸上,丹凤美眸微微一挑,毫不避讳的,跟翎钧坦白了,自己不会掌勺这事儿,“我怕,等我示范完了,你的德水轩,都被我烧了!”


    “我何时说过,让你亲手示范!”


    听话听音。


    听柳轻心这般说了,翎钧怎还会不明白,她是怎么个意思?


    “我家娘子的手这么美,怎么能做掌勺这种粗活?”


    拖着凳子,往她面前凑了凑,笑着捉住她的双手,送到自己唇边,趁她一个愣神儿的工夫,“用力”的亲了一口。


    翎钧这突如其来的“沾便宜”,惹得柳轻心微微一愣。


    继而,便脸色羞红,快速的抽回了,被他捉住的双手,嗔了他一句,“你这登徒子!”


    “我本就是个登徒子。”


    “从第一回见你,就成了这样。”


    “这事儿,你可得时刻记在心上,一辈子都对我负责才好。”


    翎钧最喜欢看的,就是柳轻心被自己逗得脸红的样子。


    在他看来,这种毫不做作的娇羞,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比他年幼时候,策马驰骋于戈壁之上,仰头所见的海市蜃楼,还美妙百倍。


    知论脸皮厚,自己不是翎钧对手,柳轻心干脆的放弃了“挣扎”。


    “好。”


    “我答应你。”


    索性,她都是要嫁给他,与他执手白头的,对他“负责”一辈子这种事儿,纵是应下,又有何妨?


    “只要你不做对不起我的事儿,我就一辈子,都陪着你,对你负责。”


    看着翎钧脸上,逐渐满溢的笑容,柳轻心只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是能让她如此开心的了。


    她师父曾说,这世上,最幸运的事,莫过于,得一人相守,与一人白头。


    如今,她便是收获了这种幸运罢?


    叩叩叩——


    未及翎钧再说话,门外,就传来了初一的声音。


    “三爷,李素又来了。”


    在门口站定,初一言简意赅的,跟翎钧禀报了外边的情况。


    “他带了个年纪比他略大的男子。”


    “听他的意思,那人,是他的嫡兄,名唤李虎跃。”


    “说是想跟三爷求个恩典,让夫人帮那人治手。”


    “属下打眼瞧了那人一眼,其左手的中间三指,的确像是断了骨头,若无意外,应是遭人踩踏造成。”


    初一是个心细的侍卫。


    若未得特别吩咐,在跟翎钧禀报事情之前,他通常会先行观察和评测,即将引报给翎钧的人和事。


    这样,可以为翎钧提供,足够准备和谋划应对的时间,不平白浪费,那拜见之人,与翎钧面见之前的,那往返两趟步行的时间。


    之前,顾落尘已告诉翎钧,那断了手指的李虎跃已到达江南大营,至多晌午,就会跑来叨扰。


    所以,此时,听初一禀报,李虎跃让李素带着,来跟柳轻心求医,他半点儿,也未觉意外。


    若那李虎跃,不是打算揪上李素“引荐”,大可径直来良医坊前堂敲门。


    他既是先一脚去了江南大营,那便是等于,他已打定了主意,借李素与自己的关系,搭上自己,而非只是“有求”于柳轻心。


    抬头,看向柳轻心,无声的跟她使了个眼神儿,向她问询,如何打算。


    片刻之后,便见着柳轻心朝铺面方向,冲自己努了努唇瓣,同样无声的告知自己,将李素和李虎跃两人,引去铺面,不要带来后院。


    “你去跟在铺子里做事的婆子们说,让她们拆了铺子的挡板,引那两人,在铺子里等着。”


    “夫人不喜早起。”


    “我正在和她讲道理,唤她起身。”


    昨日,柳轻心已跟他分析,李虎跃直奔江南而来,应是打着治伤的幌子,与他这个炙手可热的三皇子殿下,搭上关系。


    手骨断裂,虽不是什么难治的伤患,但若是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便会是一辈子的事儿。


    运气好的,遇上圣手,留下隐疾,不过是令后半辈子,都活在阴雨时节,遭罪的阴影里。


    运气不好,遇上孬手,便是接骨失败,彻底变成三根手指都无法活动的残疾。


    “这李铭,还真舍得儿子。”


    “看来,还真是什么东西多了,就会都变得不值钱了。”


    柳轻心笑着放下茶盏,跳下小榻,伸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对李铭的做法,嗤之以鼻。


    “踩断左手的三根指骨。”


    “这老狐狸想的大概是,纵我是个孬手,治不好李虎跃,一个文官,少三根手指,也不会影响仕途罢?”


    “啧,这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还真是不好呢!”


    作为一个,追求医学巅峰的人,柳轻心最不喜欢的,就是病人对自己缺乏信任。


    而此时,李铭的自以为是,恰好,就准准儿的撞上了她的逆鳞,惹了她真怒。


    “娘子休要跟那老匹夫置气!”


    “不过是只,马上就要被屠夫操刀剥皮的老狐狸,怎还不让他蹦跶几天!”


    “若因为一张掉毛儿的破狐狸皮,把你给气着了,我岂不是亏大了?”


    起身,扶了柳轻心,翎钧这二十四孝好夫君,快步走到架子旁边,为她取来了压风用的白狐狸毛儿斗篷,小心翼翼的,帮她披在了身上。


    为防她白天暖和,出门儿时,忘了穿戴,太阳落下后冷了,又寻不着,翎钧特意使人,给她做了五件一模一样的,分别存放在卧房、书房、小宝的房间、姜老将军房间旁边的耳房和铺子的后堂。


    她来书房时,不曾穿戴,他没见着,自无法阻止,这会儿,见她要去铺子,需穿过有过堂风的回廊,他又怎能允许,她斗篷都不穿一件的出门!


    “瞧你说的!”


    “你娘子,是那么小气的人么?”


    乖乖站在原地,任翎钧帮自己把斗篷穿好,柳轻心的心里,已然有了既不违背医德,又能整治李铭的办法。


    他是条精明的狐狸。


    他给李虎跃踩断三根手指,除想以此为契机,与翎钧建立更进一步的关系,以保证,为德平伯府,在与翎钧的走动中,留下更多余地外,也不无藉此,探查翎钧手里,是否掌握了所有李家人收受贿赂罪证的打算。


    毕竟,这本暗帐,是那个被翎钧关押的胖子记录的。


    以翎钧以往,审问刺客的手段,想自那胖子嘴里,问出这本账册的存在,并非难事。


    “说话,可是要凭良心的,娘子。”


    “我何时说过,你是个小气的人了!”


    帮柳轻心系好斗篷的带子,又从旁边取了暖炉过来,塞进姜嫂亲手缝制的手捂子,翎钧的细心,可谓是,发挥到了一个男人能有的极致。


    索性,他让初一跟对方说,柳轻心尚未起身,自己正在说服她,那,多晚一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手骨断了,可是很疼的一件事。


    冷,可一定程度的,减缓疼痛。


    然位于小院前方的铺子,连不开门板的时候,都被柳轻心责令,烧五只火盆。


    呵,想那李虎跃从寒冷地方,入温暖地方坐等,那痛苦滋味儿……


    想到这里,翎钧的唇角,不自觉的扬起了一抹邪气笑容。


    他家娘子,还真是唯他堪与之相配,连使坏,都坏得如此可爱!


    若换了旁人,说不准,会让李铭那条狐狸得逞的试探出,他是否同样掌握了那本暗帐,态度是否强硬,但可惜,这一回,那李铭,却是踢到了一块儿铁板,注定,得在他俩的谋划下,折了腿脚!


    诚如他年幼时,被皇宫里上吊而死的丫鬟,吓得寝食难安,他皇祖母,孝恪太后跟他教训的那般。


    死人,并不值得畏惧。


    这世上,真正可怕的,是活人。


    如今,他打算让李铭,也尝尝这活人的可怕,一个,不,一群,他满心期盼要处之而后快,却一个都不能碰,一个都不能杀的人,到底,可以有多可怕!


    他翎钧,从不是个大方的人。


    德平伯府,李铭,翎釴昔日里最大的倚仗和鹰犬。


    害死他百余手下,偷盗他祖母寿礼,使他险命丧山林……


    他岂能允他只是道个歉,服个软,声明个态度,就对他既往不咎?


    做梦!


    “若你都算是小气,这世上,便没有大方的人了!”


    坐在榻上,终于把整碟点心,都吃了个干净的顾落尘,突然站起身,冒出了这么一句。


    在遇到柳轻心之前,他是个心如止水,将世间一切生灵,都视为“猎物”的人。


    可随着,与柳轻心相处日久,他的脸上,开始慢慢的有了表情,在听到一些,与她有关的说辞的时候,心中,有了喜怒。


    他知道,于一个杀手而言,这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


    但纵是明知不好,他,也依然想留住这些不好,留在她身边,而不想,再变回从前。


    最近,他时常会想。


    若余生,都似现在这般,每日来她这里蹭点心和糖果,玩儿她的狼,逗她的儿子,也是个不错选择。


    成为“杀手之王”,不过是他之前时候,寻不到更有趣儿的事可做,才无聊生出的念头,现如今,既是有了更有趣的事可做,还管它作甚?


    “你若不信,不妨使人去镇子里问问,去江南大营问问,瞧那被你遣去问话的人,能被人活活打死了不!”


    抬头,看了一眼窗外,顾落尘的身影,突然消失在了原地。


    紧接着,便听院子里,响起了一声武器的嗡鸣。


    铮——


    “莫怕,我在。”


    听院子里,响起武器声响,翎钧毫不犹豫的将柳轻心护在了身后,执剑在手。


    虽然,他很清楚,若来的这人,连顾落尘都不敌,他这远不及顾落尘的身手,怕是连给人“塞牙缝儿”都未必够,但本能,却让他选择留在原地,护柳轻心周全。


    跟陌生人,他可以巧舌如簧。


    可在柳轻心面前,他却从来都是,做的,比说的要多。


    翎钧的表现,让柳轻心觉得很暖。


    比她穿在身上的这件,雪狐皮的斗篷,还令她如沐春风。


    她终是遇上了,她师父说的,那个会将她视若珍宝,会于危险面前,明知不敌,仍将她护在身后的人。


    她,何其有幸!


    “那人,是来找顾落尘的。”


    笑着抱住翎钧的手臂,柳轻心缓步绕到了翎钧的面前。


    “你怎么知道?”


    柳轻心的话,让翎钧微微一滞。


    但出于对柳轻心的信任,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收起了佩剑。


    “那人,能与顾落尘打的旗鼓相当。”


    “若以偷袭手段,取咱俩性命,便是顾落尘,也未必来得及阻止,不是么?”


    柳轻心笑着从旁边衣架上,取了翎钧的黑色压金丝贡缎斗篷,帮他披在了身上。


    “他把战场,选在院子,而非房间里,便是在跟我们表明态度呐!”


    此人,是来找顾落尘比试的。


    即是比试,便至多是其中一方,受些刀剑伤,怎也不至于有人丧命,大不了,她费些工夫,帮院子里的那两人医治,让那李虎跃,多等一会儿便是。


    柳轻心这般想着的空儿,已帮翎钧系好了斗篷的带子,伸手,打开自己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了两只装了金疮药的瓶子来。


    “咱们去外边儿,看他们两人比试罢。”


    “索性李虎跃那里,也不是什么值得着急的事儿。”


    “若落尘不慎受伤,我也来得及,帮他医治。”


    “好。”


    听声音,翎钧便知,院子里拼斗的两人,已决出胜负。


    顾落尘气息平稳,应是轻松完胜,只不过,为了顾全柳轻心之前说的,两人“旗鼓相当”,他咽下了这结果,只是微笑着,应了她一句,“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