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恐怖灵异 > 羡慕去吧,九叔新收的弟子是天师 > 第10章 大郎,该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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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绑的像蚕蛹一样的王兆龙点燃之后,勉强的蛄蛹几下,没成什么气候,也就不再动了。


    乖乖躺在那里被烧。


    幸好他没动,要不然现在的牧云还真的就对付不了他。


    这样下去不行,得尽快找到更多的鬼域要的人,这样才有机会拿更好的奖励。


    见尸体很快就烧焦,起尸是不可能了,牧云才松了口气。


    在一旁的乞丐焦躁的说道:“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万一有人来了就走不了了。”


    在深更半夜的烧尸体,确实很容易把人引来。


    邻居家离这里并不远,也就十几米的样子。


    这样火光冲天的,想不被发现都难。


    牧云看了他一眼,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以后不会有机会再见了。。


    “你真的不走吗?被拿住了你可兜着点啊,别把我供出来。”


    乞丐说着把翠华楼的姑娘往肩膀上一扛,忙不迭的就往门外跑。


    牧云也没当回事,以后都是毫不相干的人。


    至于那姑娘,牧云当然也管不了,乞丐把人扛回去,想怎么样是他的事了。


    这都是有定数的。


    就跟师傅常说的一样,命里只有八角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命里有时,乞丐都能天降横财成有钱人了。


    牧云看着渐渐碳化的王兆龙,动是不可能动了。


    他很快也离开了王兆龙的家,他的尸体烧着就行。


    鬼域要的王兆龙自己已经圆满给他们送过去了,就等着鬼域之主的奖励了。


    牧云回到翠华楼后面的小客栈,他人小,从窗户爬进去就回到了房间里。


    他打了个哈欠,就要上床睡觉,忽然房间里黑雾一卷,鬼域之主出现在面前。


    擦,你能不能打声招呼呀,吓我一跳,咳嗽一声也好。


    也不至于被你吓一激灵。


    鬼域之主仍然是只露着一双手和一双穿着黑靴的脚。


    脸和其他部位都隐藏在黑雾之中。


    牧云没那么大的好奇心,没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就看到他手上拿着一个两尺来长的叉子,是个三头叉。


    叉的头上十分的尖锐,整个叉身灰沉沉的,看着就让人心生寒意。。


    诡异之主其实没有说话,但牧云心中已经了然,鬼域名册中的王兆龙已然回收鬼域。


    此人从此从鬼域名册中消除。


    此乃奖励!定尸叉!


    随叉附赠定尸咒一卷。


    这两样东西不必过多解释,牧云也知道这都是对付变尸极好的利器。


    牧云心中大喜,接了定尸叉。


    随之,一个是悠远的声音在牧云的耳边吟诵一遍定尸咒。


    那声音像是近在耳边,又像是远在天边。


    牧云没想那么多,是要能听清楚定尸咒就行。


    牧云将定尸咒逐字逐句谨记心,就跟深刻在脑海中想忘记也是不太可能的。


    鬼异之主,后退一步隐入黑雾中,黑雾升腾,四周又变得一片清明。


    牧云知道他已经走了。


    他一伸手拿起定尸叉,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爱不释手。


    用手指碰了一下定尸叉的尖儿,嚯,真的很尖。


    普通变尸应该轻轻松松搞定。


    有了这个,变尸再厉害,也能对付得了了。


    加上自己吃了大力王,力气真大了许多,留着定尸叉在手,不怕你变尸凶。


    鬼域之主并没有过多的吹嘘他给的定尸叉有多好,甚至都没有提过其他。


    这只有让牧云自己以后亲身试验了以后才知道。


    牧云又翻出了鬼域名册,打开一看王兆龙所在的位置,果然他的名字已经不在了。


    干干净净,就像这个人从来就不存在。


    一个人命如同草芥的年代,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也没有人会在意。


    牧云无意中注意到,在名册的最后一页,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字。


    牧云挑灯一看,讲的是王兆龙的前生后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这都是命里注定的。


    原来前世那乞丐是一个鞋匠,在一处闹市开一家鞋店,生意勉勉强强,大钱不赚,小钱儿不缺。


    他还娶个媳妇儿貌美如花。


    而王兆龙的前生则是个货郎,平日里做些麦芽糖,白糖什么的挑着到处卖。


    油嘴滑舌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按理说,他和那个鞋匠相比,那是没法比的。


    鞋匠毕竟有个稳定的营生,有个不大的铺子,吃穿不愁。


    但他输就输在那张嘴上,平时不会说好话,不会哄老婆。


    这货郎正好相反,平时好在这条街上买糖,一来二去就和鞋匠的老婆认识了。


    花言巧语一番,就让鞋匠老婆对他死心塌地的。


    也不知道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为了长相厮守,鞋匠老婆一瓶毒药就给鞋匠给灌了。


    鞋匠横死。


    看到这儿,牧云突然就想起当今最风靡的一句话:大郎,该吃药了!


    看到这儿就十分具有画面感。


    鞋匠老婆江鞋匠毒死之后,这事儿竟然没发。


    一年后就把货郎招进了自己家。


    当年鞋匠死后留下一笔不小的钱财,一共是二百三十七两银子。


    后来货郎和那女人也没逍遥多少日子就遇到一场瘟疫,就都死了。


    听说那女人还生出怨念,起了尸。后来被一个有些道行的道士给治了,弄了个神魂俱灭,就没什么好说。


    牧云看到这儿就有些瞠目结舌了,当年货郎得到的鞋匠二百三十七两银子。


    今世的王兆龙被一棒子打死,乞丐得到的这些钱。牧云虽然不确定是多少,但肯定也是二百三十七块这个数了。


    凡事都有因果。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哪怕隔世。


    牧云合上书,这事自己没有必要管,当个事听听也就是了。


    今世的乞丐得到了这笔钱,又扛走了翠华楼的姑娘,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以后乞丐可能就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这也算是把前世的东西给拿回来了。


    如今已经是四更,牧云有些困了。


    他也没兴趣看这些破事,他把鬼域名册仔细的收在包袱里,放在枕边。


    这可是不能丢的,得要妥善保管。


    他抱着三头叉,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明天就走,目标任家镇,去找九叔……


    一定要想办法拜他为师,从此以后就能在他身边苟下去,等鬼域要的人,拿奖励。